衡水局做出建局以来第一个行政处罚决定 2013-08-28
近日,我局根据《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衡水启圆圆通速递有限公司未按期提交2012年度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年度报告书的行为依法做出处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调查办案期间,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印发的《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注重办案细节,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双人执法,出示证件,文明办案,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辩意见,深入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快速准确查明了案情,及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既教育了当事人,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
相关新闻
衡水市邮政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5-07-01]
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5-01-12]
衡水局完成空白乡镇补建邮政局所实地核查工作[2015-09-30]
衡水局参加全市行政执法培训考试[2015-09-21]
衡水局积极组织快递员职业技能初赛[2015-09-17]
|